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艾德里斯是个有意思的话题。
他是阿富汗人。
在莫斯科像他这样的阿富汗年轻人有很多。
曾经的阿富汗战争,和目前使这个国家一直被战火蹂躏着。
看到今天的阿富汗,人们似乎很难想象,这里也曾经是个繁荣富有的国家。
战争迫使阿富汗人散落在世界各地。
他们绝大多是以难民身份寄居在别的国家。
这样人群的社会地位可想而知。
不过,也有好多阿富汗人凭着他们顽强的毅力和精明的头脑,在莫斯科这样的地方发家致富。
阿富汗人骨子里要比俄国人会做生意,再加上那种为了挣钱不要命的闯劲,渐渐地阿富汗难民在莫斯科就形成了一个不小的势力集团。
艾德里斯算不上一个地道的阿富汗人,他九岁就背井离乡,离开了祖国,因此,他的宗教观念不像在本土的同胞那么强烈。
也许受西方影响较多,他个性比较开放。
我喜欢没事的时候,听同学们讲些奇闻异事。
艾德里斯就给我,罗莎和玛丽绍尔说过这样一件事。
当年,他的一个表哥在莫斯科的一个军校上学。
一次,来了几个非洲的学生来报到,学校把他们安排住下,第二天正赶上节日放假。
军校管理比较严格,校方也没在意宿舍里有人,几层大门一锁,这几个非洲军官足足在宿舍里关了3天,而且没吃没喝的。
艾德里斯讲后来,大家发现他们,给他们送来吃的,他表哥说,他看见他们喝水就像往下水道倒水那么快!
罗莎听到这里感觉他们特别可怜。
艾德里斯说罗莎你要看见能心疼哭了。
艾德里斯有个特长,也是手艺,他喜欢给别人剪头发,不仅主动积极还从不收费!
原本这应该是件受欢迎的事,可是没想到可怜的艾德里斯,却因此经常挨骂!
有一次,我亲眼看见一个非洲男孩不满意他剪的头发,两个人在那里争执,男孩说他吹牛,其实,根本剪不好!
艾德里斯狡辩说,男孩的头发长的像弹簧,根本就是剪不剪都看不出来。
浪费他手艺了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一代剑神李青山,纵横无敌,却不料死后儿孙个个不成器!儿子败光他的家产,孙子要卖他的棺材,更可恶的是这群不孝子孙连他的尸体都要卖了!忍不了的李青山,从棺材中坐了起来!...
她爱了一个人七年,他却将自己送人。她幡然醒悟,爱隔山海,山海不可平,七年如南柯一梦。梦醒时,她不再憧憬爱情,又遇他给了一丝温暖!我能给你一切,除了我的心!直到后来,他如梦惊醒,才发现,他给了一切,翻山越海,也只为了遇到她,爱上她,给她所有!他的人生本是一滩死水,遇到她,终得柳暗花明!...
一本小说,就是一个世界。在莽荒纪这个世界里有为了生存,和天斗,和地斗,和妖斗的部落人们。有为了逍遥长生,历三灾九劫,纵死无悔的修仙者。更有夸父逐日更有后羿射金乌而一天,纪宁在一个强大的部族‘纪氏’出生了...
十八岁的唐小小,没娘疼,没爹爱,还要饱受欺凌。一场意外,却多了个二十八岁的未婚夫。陆君时见过螃蟹吗?唐小小卖力点头。以后学着点,横着走,我宠着,看谁敢动你。陆君时一字一顿的说道。宠老婆不算本事,把老婆宠成女儿,那才叫本事!...
更新公告2018年6月1号停更一天,作者去过六一儿童节了,明天给你们补上注此文不是爽文,糖中带刀,开篇就虐,慎入!卫韫版卫韫十四岁那年,满门男丁战死沙场,家破人亡,那时只有奶奶和他那位新嫂...
惨遭谋害,林天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僵尸,并且获得控尸术,可以控制所有僵尸。吸血就变强,吸法师血,吸天师血吸妖王血以仙为仆,以神为奴。尸王回归,百万尸军臣服,恭迎僵尸王!!!阎罗王哥,我是鬼,没有血,别吸,别吸千年狐狸精僵尸王大人,小妖甘愿当您坐骑,您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