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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德华·摩根·福斯特于一八二九年出生于英格兰南部,曾在剑桥大学学习。
他从十二岁起就一心想当个小说家。
学业一结束,他就满怀热忱——满怀冷静的热忱——投入这项工作。
他的处女作《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》发表于一九〇五年。
接着又发表了三部小说:《最漫长的旅程》(一九〇七年)、《看得见风景的房间》(一九〇八年)和《结局》(一九一〇年)。
在那些年里,他已经在研究一个问题,这问题使诺斯替教派的成员们想象出一个年迈力衰、疲惫不堪的老神,它用不纯洁的材料即兴创造了世界:存在于世的恶的问题。
大战期间,福斯特去了埃及。
在那个国家他写了最客观的一部作品《亚历山大,描述和历史》(一九二三年)。
几位穆斯林朋友促成他去印度访问。
在那里他茫然地度过了三个年头。
回到英国后发表了《印度之行》。
好多人说,这本小说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作品之一。
此话反应不佳——也许是因为用最高级往往言过其实,也许是因为“重要”
和“我们时代”
这两个概念不太动人——但应该是确实的。
《印度之行》的艺术感染力,那种清醒的苦涩,那种无处不在的风趣都是不容怀疑的。
还有,阅读它的乐趣。
我见到过非常苛刻的读者,他们说,谁也无法使他们相信,一本这么有趣的书有什么重要性。
福斯特还出版过两本短篇小说集(《天堂客车》,一九二三年;《永恒的瞬间》,一九二八年),一部有关小说创作方法的长篇分析,一九三六年还出过一本杂文集。
我浏览了这些书并摘抄下这句话:“易卜生实际上是培尔·金特。
留了鬓角什么的,易卜生是个中了魔的小伙子。”
还有这一句,是千真万确的:“小说家永远不应该追求美,尽管我们知道要是他达不到美,那就失败了。”
黄锦炎译
[1]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5月28日《家庭》杂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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